认通基一次考过!CCAA审核员考前26页纸【备考资料】

308 0 2024-04-06 14:37:27

哈喽,我是审核员兄弟的老陈,一个让你少走弯路的老审核员。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新资料是认证通用基础重要知识点总结,这份资料老陈和老张根据考试大纲整理而来,花费了我们不少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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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证通用基础重要知识点总结

  1、认可与合格评定的关系——所有经济体对检验、检测、计量和认证都有需求,对检验、检测、计量和认证的能力证实都是合格评定,合格评定的实施依赖的是合格评定机构,包括了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检测实验室等,但这些合格评定机构的能力如何经证实持续满足,这就需要认可机构对其实施认可后,才能实施合格评定,认可机构是政府的权威部门,在中国,是 CNAS 认可委对机构进行认可评审。认可领域中两个重要的国际集团是: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和国际认可论坛(IAF),它们旨在通过增强信任而促进国际贸易。

  2、合格评定三项功能包括:1)选取;2)确定;3)复核与证明;

  3、选取——包括一系列策划和准备活动,其目的是收集或生成后续的确定功能所需的全部信息和输入。

  4、确定——进行确定活动的目的是获得关于合格评定对象或其样品满足规定要求情况的完整信息。

  5、复核与证明——复核是在做出合格评定对象是否已被可靠地证实满足要求的重要决定之前的最后核查阶段。证明的结果是以最容易到达所有晨使用者的形式做出的“说明”。

  6、我国合格评定活动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及技术规则和标准进行证据收集和评价,做出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决定意见。

  7、合格评定活动可以是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校准等,除此以外还可以按其基本概念拓展出其他类型的活动。

  8、常见的合格评定活动有:1)认证;2)认可;3)检验;4)检测;5)校准;

  6)供方合格声明;

  9、合格评定的对象包括:

  1)产品————是过程输出的一种形式工。产品可以分为:硬件、流程性材料、软件等几种类别。

  2)服务——服务是过程输出的一种形式,至少有一项活动必须在组织和顾客之间进行的输出。

  3)管理体系————是指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求。

  4)人员——人员指从事认证、审核评审、检验检测等合格评定活动相关的人员。

  5)过程——过程是利用输入实现预期结果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活动。

  6)机构——机构指从事合格评定活动的组织,如认证机构、检测机构、检验机构等。通常通过认可活动对合格评定机构的管理和能力进行评价和证明。

  7)其他——其他合格评定的对象,例如:确足迹、碳核查、温室气体、水足迹、节能、新能源等。

  10、与认证有关的人员通常包括六类:认证方案制订人员、认证方案管理人员、认证申请评审人员、实施认证的审核或检查人员、认证人员能力评价人员、复核与认证决定人员。

  11、合格评定的实施主体——合格评定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合格评定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机构是从事合格评定服务的机构,如:检测实验室、校准实验室、检验(检查)机构、产品认证机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人员认证机构等。

  12、认可机构——认可机构是从事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能力与管理并行认可与评价的权威机构,它不是合格评定机构。

  13、合格评定结果的表现形式包括:

  ——认证证书、标志;

  ——认可证书、标志;

  ——检验证明、检测报告;

  ——自我声明;

  ——第二方评价。

  14、合格评定的原则包括:

  ——非歧视原则

  ——遵守国际标准原则

  ——统一原则

  ——透明度原则

  ——协调一致原则

  ——有限干预原则

  15、我国合格评定的工作机制主要包括:

  1)统一管理,共同实施;

  2)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3)年度工作会议制度;

  16、国家质量基础设施

  简称 NQI,是指一个国家建立和执行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价测等所需的质量体制作架的统称。

  17、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包括:法规体系、管理体系、技术体系等。

  18、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基本特性包括: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

  19、合格评定工具箱包含了认证认可领域的系统国际标准和指南,主要有以下

  内容:

  ——合格评定的通用词汇、原则、通用要求;

  ——合格评定良好实践准则;

  ——认证;

  ——认可;

  ——检验、检测、校准;

  ——符合性标志;

  ——多边互认协议(MRAs);

  20、合格评定关键技术包括:

  选取、确定、检测、涉及检测和校准的合格评定、检验、审核、评价、同行评审、报告、复核和证明、不符合项的解决、符合性声明书、符合性标志、监督、市场监督。

  21、第一方审核:又称内部审核,由组织自己或以组织的名义对自身进行的审核,这种审核为有效的管理评审和改进措施提供信息。

  22、第二方审核:是由组织的相关方(如顾客)或由其他人员以相关方的名义进行的审核。

  23、第三方审核:由外部独立于第一方和第二方之外的审核组织(如被认可的认证机构或其委托的审核机构)进行的审核。这种审核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24、按认证时序划分的审核类型——初次认证审核(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

  25、结合审核——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领域的管理体系被一起审核,如质量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一起被审核。

  26、联合审核——两个或两上以上审核组织之间的合作一起审核,审核的对象是同一个受审核方。

  27、特殊审核——包括扩大审核(产品、活动、过程或组织区域等扩大)提前较短时间通知的审核(稽查性质)。

  28、按领域划分的审核类型————管理体系审核、产品审核/审查、过程审核、服务认证中的服务管理审核等。

  29、审核遵循的原则:诚实正直、公正表达、职业素养、保密性、独立性、基于证据的方法,基于风险的方法。

  30、合格评定中的认证活动分为: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和服务认证三类。

  31、审核方案

  一个认证周期的审核方案应包括(CNAS-CC01):两阶段初次审核、第一年与第二年的监督审核和认证到期前进行的再认证审核。审核方案是针对一个受审核组织的审核全体策划,审核方案指导审核所有相关活动;三年的认证周期从初次认证或再认证决定算起。

  审核方案是由认证机构的管理部门做的,应包括:审核目的、审核范围、审核准则、审核安排等内容;

  32、审核方案的管理内容基础性管理活动:

  ——对审核方案的管理进行授权;

  ——确定与审核方案有关的通用性的活动安排;

  ——实施综合性的审核方案的监视和评审活动;

  ——实施改进活动。

  与某个受审核方有关的针对性的管理活动:

  ——进行认证合同评审,签订认证合同,

  ——策划和实施每次审核;

  ——监视和评审审核方案;

  ——调整和改进审核方案。

  33、审核通常可划分为

  1)审核启动阶段:与受审核方建立联系、确定审核的可行性。

  2)审核活动的准备价段:审核准备阶段的文件评审、编制审核计划、审核组工作的分配和审核工作文件。

  3)审核活动的实施阶段:举行首次会议、审核实施阶段的文审、审核中的沟通、向导和观察员的作用和责任、信息的收集和验证、形成审核发现、准备审核结论、举行末次会议。

  4)审核报告的编制与分发阶段:审核报告的编制、审核报告的分

  5)审核完成阶段:完成上述阶段所有活动后,分发审核报告之后,审核即告结束。

  6)审核后续活动的实施阶段;受审核方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或改进措施的确定、实施,实施状态的报告,以及审核委托方对措施完成情况及有效性的验证。

  34、策划审核所需的信息

  1)受审核方及其管理体系的基本信息

  2)管理体系文件的制定与实施情况

  3)有关管理体系运行充分性的基本情况

  35、文件评审结论通常包括:通过、基本通过、需要对形成文件的信息进行修改三类。

  36、审核计划是对一次具体审核活动和安排的描述。

  37、审核计划的作用

  1)对于审核委托方,审核计划要满足审核方案总目的与审核方案理序的要求,并作为审核方案监视的依据之一。

  2)对于审核组,审核计划要明确审核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包括分工、为审核活动进行预先安排并提供参照。

  3)对于受审核方,审核计划要便于其了解审核活动的内容与日程安排,并提前做好迎接审核的准备工作。

  38、审核计划的内容

  1)审核目标。

  2)审核范围,包括受审核的组织单元、职能单元以及过程。

  3)审核准则和引用文件。

  4)实施审核活动的地点、日期、预期的时间和期限、包括与受审核方管理者的会议。

  5)使用的审核方法,包括所需的审核抽样的范围,以获得足够的审核证据,适用时还包括抽样方案的设计。

  6)审核组成员、向导和观察员的作用和职责。

  7)为审核的关键区域配置适当的资源。

  39、审核工作文件通常包括:检查表、审核抽样方案、记录信息的表格。

  40、认证认可主管组织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直阁机构,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2018 年 3 月,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协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

  2)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CNCA)是国务院决定组建并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主管机构。

  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它是在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基础上合并重组而成的。

  4)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

  成立于 2005 年 9 月 27 日,是由认证认可行业的认可机构、认证机构、认证增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实验室、检测机构和部分获得认证的组织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的非营利性、全国性的行业组织。

  41、初次认证审核

  管理体系的初次认证审核应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审核

  1)审核客户的管理体系文件(通过包括: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规章制度、适用性声明等);适用时,文审还可包括以往的审核报告。文件评审应考虑受审核方管理体系和组织的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以及审核目标和范围。

  2)评价客户的运作场所和现场的具体情况,并与客户的人员讲行讨论,以确定第二阶段审核的准备情况(运作场所—般包括组织的办公环境、生产环境、特别需要关注的临时生产现场,例如系统集成现场、施工现场、安装现场等不在组织办公环境内的临时场所);

  3)审查客户理解和实施标准要求的情况,特别是对管理体系的关键绩效或重要的因素、过程、目标和运作的识别情况;

  4)收集关于客户的管理体系范围、过程和场所的必要信息,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遵守情况(如客户运作中的质量、环境、法律因素,相关的风险等);

  5)审查第二阶段审核所需资源的配置情况,并与客户商定第二阶段审核的细节;

  6)结合可能的重要因素充分了解客户的管理体系和现场运作,以便为策划第二阶段审核提供关注点,

  7)评价客户是否策划和实施了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以及管理体系的实施程度能否证明客户已为第二阶段审核做好准备。

  为实现上述目标,对于管理体系而言,第一阶段审核活动要在客户的场所进行。

  认证机构应将第一阶段审核发现形成文件并告知客户,包括识别任何引起关注的、在第二阶段审核中可能视判定为不符合的问题。

  认证机构在确定第一阶段审核和第二阶段审核的间隔时间时,应考虑:

  1)客户解决第一阶段审核中识别的任何需关注问题所需的时间。

  2)认证机构也可能需要调整第二阶段审核的安排。

  ※第二阶段审核

  第二阶段审核的目的是评价客户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包括有效性。第二阶段审核应在客户的现场进行,并至少覆盖以下方面:

  1)与管理体系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所有要求的符合情况及证据,

  2)依据关键绩效目标和指标(与适用的管理体系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期望一致),对绩效进行的监权、测量、报告和评审;

  3)客户的管理体系和绩效中与遵守法律有关的方面,

  4)客户过程的运作控制;

  5)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6)针对客户方针的管理职责;

  7)规范性要求、方针、绩效目标和指标(与管理体系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期望一致),适用的法律要求、职责、人员能力、运作、程序、绩效数据和内部审核发现及结论之间的联系。

  42、初次认证的审核结论

  审核组应对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审核中收集的所有信息和证据进行分析,以评审审核发现并就审核结论达成一致。审核组在未次会议之前应充分讨论,以:

  1)根据审核目标,评审审核发现以及在审核过程中所收集的其他适当信息 5

  2)考虑审核过程中固有的不确定因素,对审核结论达成一致;

  3)如果审核计划中有规定,提出建议;

  4)讨论审核后续活动(适用时)。

  审核结论可陈述诸如以下内容:

  1)管理体系与审核准则的符合程度和其稳健程度,包括管理体系满足所声称的目标的有效性,

  2)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保持和改进;

  3)管理评审过程在确保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和改进方面的能力;

  4)审核目标的完成情况、审核范围的覆盖情况,以及审核准则的履行情况;

  5)审核发现的根本原因(如果审核计划中有要求;

  6)为识别趋势从其他受审核领域获得的相似的审核发现。

  如果审核计划中有规定,审核结论可提出改进的建议或今后审核活动的建议。

  43、授予初次认证所需的信息

  为使认证机构作出认证决定,审核组至少应向认证机构提供以下信息:

  1)审核报告;

  2)对不符合的意见,适用时,还包括对客户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的意见;

  3)对提供给认证机构用于申请评审的信息的确认;

  4)对是否授予认证的推荐性意见及附带的任何条件或评论。

  认证机构应在评价审核发现和结论及任何其他相关信息(如公共信息、客户对审核报告的意见)的基础上作出认证决定。

  1)认证决定人员不应是参加该项审核的人员。

  2)认证决定人员不应是认证机构的外部人员。

  44、审核报告

  审核组长应根据审核方案程序报告审核结果。

  审核报告应提供完整、准确、简明和清晰的审核记录,并包括或引用以下内容:

  1)审核目标;

  2)审核范围,尤其是应明确受审核的组织单元和职能单元或过程;

  3)明确审核委托方;

  4)明确审核组和受审核方在审核中的参与人员;

  5)进行审核活动的日期和地点;

  6)审核准则;

  7)审核发现和相关证据;

  8)审核结论;

  9)关于对审核准则遵守程度的陈述。

  适当时,审核报告还可以包括或引用以下内容:

  ——包括日程安排的审核计划;

  ——审核过程综述,包括遇到可能降低审核结论可靠性的障碍,

  ——确认在审核范围内,已按审核计划达到审核目标;尽管在审核范围内,但没有覆盖到的区域;

  ——审核结论综述及支持审核结论的主要审核发现;

  ——审核组和受审核方之间没有解决的分歧意见;

  ——改进的机会(如果审核计划有规定;

  ——识别的良好实践;

  ——商定的后续行动计划(如果有);

  ——关于内容保密性质的声明;

  ——对审核方案或后续审核的影响;

  ——审核报告的分发清单;

  审核报告可以在末次会议之前编制。

  45、审核报告的分发

  审核报告应在商定的时间期限内提交。如果延迟,应向受审核方和审核方案管理人员通告原因。审核报告应按审核方案程序的规定注明日期,并经适当的评审和批准。审核报告应分发至审核程序或审核计划规定的接收人。

  46、审核的完成

  当所有策划的审核活动已经执行或出现与审核委托方约定的情形时(例如出现了妨碍完成审核计划的非预期情形),审核即告结束。

  审核的相关文件应根据参与各方的协议,按照审核方案的程序或适用要求予以保存或销毁。

  除非法律法规要求,若没有得到审核委托方和受审核方(适当时)的明确批准,审核组和审核方案管理人员不应向任何其他方泄露相关文件的内容以及审核中获得的其他信息成审核报告的内容。如果需要披露审核文件的内容,应尽快通知审核委托方和受审核方。

  从审核中获得的经验教训应作为受审核组织的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过程的输入。

  47、监督审核

  认证机构应对其监督活动进行设计,以便定期对管理体系范围内有代表性的区域和职能进行监督并应考虑获取客户及其管理体系的变更情况。

  监督活动应包括对获证客户管理体系满足认证标准规定要求的情况进行评价的现场审核,以实现

  1)认证机构就认证的有关方面询问获证客户;

  2)审查获证客户对其运作的说明(如宣传材料、网页);

  3)要求获证客户提供文件和记录(纸质或电子介质);

  4)其他监视获证客户绩效的方法。

  监审审核的目的:

  1)使认证机构能对获证管理体系在认证周期内持续满足要求保持信任。

  监督审核方案:

  1)与其他监督活动一起策划;

  2)现场审核,但不一定是对整个体系的审核,

  3)至少包括对以下方面的审查: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对上次审核确定的不符合采取的措施;

  ◆投诉的处理;

  ◆管理体系在实现获证客户目标方面的有效性;

  ◆为持续改进而策划的活动的进展,

  ◆持续的运作控制;

  ◆任何变更;

  ◆标志的使用和(或)任何其他对认证资格的引用。

  监督审核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初次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在第二阶段审核最后一天起 12 个月内进行。

  48、保持认证

  认证机构应在证实获证组织持续满足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后保持对其的认证。

  可依据审核组长的肯定性结论保持对客户的认证,而无需对这一结论进行独立复核。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1)对于任何可能导致暂停或撤销认证的不符合或其他情况,认证机构有制度要

  求审核组长向认证机构报告,由具备能力且未参加该审核的人员复核,以确定能否保持认证;

  2)具备能力的认证机构人员对认证机构的监督活动进行监视,包括对审核员的报告活动进行监视,以确认认证活动在有效运作。

  49、再认证审核

  再认证审核的策划

  1)认证机构应策划和实施再认证审核,以评价获证客户是否持续满足相关管理体系标准或其规范性文件的所有要求。

  2)再认证审核的目的:确认管理体系作为一个整体的持续符合性与有效性,以及与认证范围的持续相关性和适宜性;

  3)再认证审核应考虑管理体系在认证周期内的绩效,包括调阅以前的监督审核报告。

  4)当管理体系、获证组织或管理体系的运作环境(如法律的变更)有重大变更时,再认证审核活动可能需要有第一阶段审核。

  5)对于多场所认证或依据多个管理体系标准进行的认证,再认证审核的策划应确保现场审核具有足够的覆盖范围,以提供对认证的信任。

  再认证审核应包括针对下列方面的现场审核:

  1)获证管理体系的运行是否促进了组织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2)必要时,包括一次文件评审。

  在再认证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或缺少符合性的证据时,认证机构应规定在认证终止前实施纠正与纠正措施的时限。

  50、暂停、撤销或缩小认证范围

  认证机构应有暂停、撤销或缩小认证范围的政策和形成文件的程序,并规定认证机构的后续措施。发生以下情况(但不限于)时,认证机构应暂停获证客户的认证资格:

  1)客户的获证管理体系持续地或严重地不满足认证要求,包括对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要求;

  2)获证客户不允许按要求的频次实施监督或再认证审核;

  3)获证客户主动请求暂停。

  暂停期间,客户的管理体系认证暂时无效。

  认证机构应与其客户作出具有强制实施力的安排,以确保暂停期间避免客户继续宣传认证资格。

  认证机构应使认证资格的暂停信息可公开获取,并采取其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措施。

  如果客户未能在认证机构规定的时限内解决造成暂停的问题,认证机构应撤销或缩小其认证范围。

  1)多数情况下,暂停将不超过 6 个月。

  如果客户在认证范围的某些部分持续地不满足认证要求,认证机构应缩小其认证范围,以排除不满足要求的部分。

  认证范围的缩小应与认证标准的要求一致。

  认证机构应与获证客户应撤销认证时的要求作出具有强制实施力的安排,以确保获证客户提到撤销认证的通知时,立即停止使用任何引用认证资格的广告材料。在任何一方提出请求时,认证机构应正确说明客户的管理体系认证被暂停、撤销或缩小的情况。

  51、抽样分类

  1)条件抽样

  条件抽样依赖于审核组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对于条件抽样,可以考虑以下方面:

  ——在审核范围内的以前的审核经验;

  ——实现审核目标的要求的复杂性(包括法律法规要求).

  ——组织的过程和管理体系要素的复杂性及其相互作用,

  ——技术、人员因素或管理体系的变化程度;

  ——以前识别的关键风险领域和改进的领域,

  ——管理体系监视的结果。

  条件抽样的缺点是,可能无法对审核发现和审核结论的不确定性进行统计估计。

  2)统计抽样

  如果决定要使用统计抽样,抽样方案应基于审核目标和抽样总体的特征。

  ——统计抽样设计使用一种基于概率论的样本选择过程。当每个样本只有两种可能的结果时(例如正确或错误,通过或不通过)使用计数抽样,当样本的结果是连续值时使用计量抽样。

  ——轴样方案应当考虑检查的结果是计数的还是计量的。例如,当要评价完成的表格与程序规定的要求的符合性时,可以使用计数抽样。当调查食品安全事件或安全漏洞的数量时,计量抽样可能更加合适。

  ——影响审核抽样方案的关键因素是:

  1)组织的规模;

  2)胜任的审核员的数量;

  3)一年中审核的频次;

  4)单次审核时间;

  5)外部所要求的置信水平。

  ——当制订统计抽样方案时,审核员能够接受的抽样风险水平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这通常称为可接受的等信水平。例如,5%的抽样风险对应 95%的置信水平。5%的抽样风险意味着审核员能够接受被检查的 100 个样本中有 5 个(或20 个中有 1 个)不能反映其真值,该真值通过检查总体样本得出。

  ——当使用统计抽样时,审核员应适当描述工作情况,并形成文件。这应包括抽样总体的描述,用于评价的抽样准则(例如:什么是可接受的样本),使用的统计参数和方法,评价的样本数量以及获得的结果。

  52、审核信息源的选择

  可根据审核的范围和复杂性选择不同的信息源。信息源可能包括:

  ——与员工和其他人员交谈;

  ——观察活动和周围的工作环绕与条件;

  ——文件,例如方针、目标、计划、程序、标准、指导书、执照和许可证、规范、图纸、合同和订单,

  ——记录,例如检验记录、会议纪要、审核报告、监视方案和测量结果的记录;

  ——数据汇总、分析和绩效指标;

  ——有关受审核方抽样方案和抽样、测量过程的控制程序的信息;

  ——其他来源的报告,例如顾客的反馈,外部调查与测量,来自外部机构和供应商评级的其他信息;

  ——数据库和网站;

  ——模拟和建摸。

  53、受审核方现场访问指南

  在现场访问中,尽量减少审核活动与受审核方工作过程的相互干扰,并确保审核组成员的健康和安全 应考虑以下方面

  a)策划访问时

  ——确保能够进入审核范围所确定的受审核方的相关场所;

  ——向审核员提供有关现场访问的足够信息(例如简介),这些信息涉及的方而包括安保、健康(例如检疫)、职业健康安全、文化习俗,适用时,还包括要求的预防接种和清洁;

  ——适用时,与受审核方确认提供审核组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PPE);

  ——除了非计划的特别审核,确保受访人员知道审核目标和范围;

  b)现场活动时:

  ——避免任何对操作过程不必要的干扰;

  ——确保审核组适当地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确保应急程序得到沟通(例如紧急出口,集合地点);

  ——安排沟通以尽量减少分歧;

  ——依据审核范围确定审核组的规模以及向导和观察员的数量,以尽可能的避免干扰运作过程;

  ——即使具备能力或持有执照除非经明确许可,不要触摸或者操作任何设备;

  ——如果在现场访问期间发生事件,审核组长应与受审核方(如果需要,包括审核委托方)一起评审该状况,就是否中断、重新安排或继续审核达成一致;

  ——如果拍照或是视频录像,应预先征得管理人员的同意并考虑安全和保密事宜,避免未经本人许可就给个人拍照;

  ——如果复制任何类型的文件,应预先征得许可并考虑保密和安全事宜;

  ——作笔记时,应避免收集个人信息,除非 t 入于审核目标或是审核准则的要求。

  54、审核发现

  当确定审核发现时,应考虑以下内容:

  ——以往审核记录和结论的跟踪;审核委托方的要求;

  ——非常规活动的发现,或者改进的机会

  ——样本量;

  ——审核发现的分类(如果存在这种情况)。

  对于符合性的记录,应考虑如下内容

  ——明确判断符合的审核准则;

  ——支持符合性的审核证据;符合性陈述(适用时)。

  对于不符合的记录,应考虑如下内容

  ——描述或引用审核准则;

  ——不符合陈述;

  ——审核证据;

  ——相关的审核发现(适用时)。

  55、与多个准则相关的审核发现的处理

  在审核中,有可能识别出与多个准则相关的审核发现,在结合审核中,当审核员识别出与一个准则相关的审核发现时,应考虑到这一审核发现对其他管理体系中相应或类似准则的可能影响。

  根据审核委托方的安排,审核员也可能提出:

  ——分别对应每个准则的审核发现;或

  ——与多个准则相关的一个审核发现。

  根据审核委托方的安排,审核员可以指导受审核方应对这些审核发现。

  56、审核方式

  1)顺向追踪

  2)向追溯

  3)基于过程的审核

  4)按照部门的分工审核

  57、认证人员六类

  1)认证规则和认证方案制定人员

  2)认证申请评审人员

  3)认证审核人员

  4)认证审核人员

  5)认证决定和复核人员

  6)认证人员能力评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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